赫尔一开始还抱着找机会睡了凝雪的心思,没有任何犹豫便答应了她。
结果,事实证明,凝雪的确有两把刷子。
有了她的加入,他的吃穿住行等物资质量瞬间提高,原本只有三人的队伍在短短时间内也扩充到了十三人,成为这片丛林里屈指可数的大队伍。
看到了凝雪的价值,权衡了“睡她”与“不睡她”的利弊后,赫尔从此打消了龌龊的想法。
他开始十分尊重凝雪,久而久之,队里的大小事务也开始都找她拿主意,直到现在唯她是从。
凝雪脸上尽是自信,甚至有些倨傲。
她两步上前,看了看长得又矮又单薄的小莲,嘴角上勾。
很明显,这是瞧不上小莲。
就她看来,单从外表来看,这小布丁虽然脸蛋长得还不错,但身材太过平板瘦弱,摸起来没几两肉,哪有什么性魅力可言?
而她,要脸蛋有脸蛋,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即便不是丛林里最美得女人,但也绝对是排得到前三的。
如此一对比,楚歌这个勇士会选谁,显而易见。
想到这儿,凝雪将视线转移到楚歌的身上。
不得不说,眼前这个男人,真是极品中的极品。
他身形高大,四肢修长,身上的肌肉不似赫尔那般发达,看起来十分丑陋。
他全身的肌肉线条十分漂亮,看起来非常有张力,几乎可称之为艺术品。
他的五官也非常英俊硬气,呈小麦色,看起来非常符合丛林勇士的审美。
但如果仔细看,又能看出楚歌的长相可造性非常强。
如果将他的皮肤养白,再修理下头发和胡须,她敢保证,他绝对比当红奶油小生更加妖冶漂亮。
凝雪看着看着,心脏不自觉地猛跳了几下。
这男人可真帅!
几乎有那么几秒,她甚至都快忘记了自己此次是为了说服楚歌加入自己的队伍的初衷。
不过,好在凝雪意志还算坚定,不过片刻,她就恢复了神智。
她才不是如赫尔那样精虫上身,来找男人暖被窝的!
她是来找队友的!
在丛林里,楚歌肯定算是有些名气的人物,其武力值绝对是在赫尔之上。
当然了,他在智力上也有些欠缺。
但有时候,弱智才更好为她所用,不是吗?赫尔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所以,想要将楚歌这种人纳入麾下,直接正面刚,绝对不是上策。
虽然他们人手多,要真打下来,光体力消耗,也能把楚歌给耗死。
可,这种愚蠢的做法,也会让他们元气大伤。
能用智力解决的问题,干嘛要选择无谓的流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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