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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我家的白莲花是丛林大佬(17)

赫尔一开始还抱着找机会睡了凝雪的心思,没有任何犹豫便答应了她。

  结果,事实证明,凝雪的确有两把刷子。

  有了她的加入,他的吃穿住行等物资质量瞬间提高,原本只有三人的队伍在短短时间内也扩充到了十三人,成为这片丛林里屈指可数的大队伍。

  看到了凝雪的价值,权衡了“睡她”与“不睡她”的利弊后,赫尔从此打消了龌龊的想法。

  他开始十分尊重凝雪,久而久之,队里的大小事务也开始都找她拿主意,直到现在唯她是从。

  凝雪脸上尽是自信,甚至有些倨傲。

  她两步上前,看了看长得又矮又单薄的小莲,嘴角上勾。

  很明显,这是瞧不上小莲。

  就她看来,单从外表来看,这小布丁虽然脸蛋长得还不错,但身材太过平板瘦弱,摸起来没几两肉,哪有什么性魅力可言?

  而她,要脸蛋有脸蛋,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即便不是丛林里最美得女人,但也绝对是排得到前三的。

  如此一对比,楚歌这个勇士会选谁,显而易见。

  想到这儿,凝雪将视线转移到楚歌的身上。

  不得不说,眼前这个男人,真是极品中的极品。

  他身形高大,四肢修长,身上的肌肉不似赫尔那般发达,看起来十分丑陋。

  他全身的肌肉线条十分漂亮,看起来非常有张力,几乎可称之为艺术品。

  他的五官也非常英俊硬气,呈小麦色,看起来非常符合丛林勇士的审美。

  但如果仔细看,又能看出楚歌的长相可造性非常强。

  如果将他的皮肤养白,再修理下头发和胡须,她敢保证,他绝对比当红奶油小生更加妖冶漂亮。

  凝雪看着看着,心脏不自觉地猛跳了几下。

  这男人可真帅!

  几乎有那么几秒,她甚至都快忘记了自己此次是为了说服楚歌加入自己的队伍的初衷。

  不过,好在凝雪意志还算坚定,不过片刻,她就恢复了神智。

  她才不是如赫尔那样精虫上身,来找男人暖被窝的!

  她是来找队友的!

  在丛林里,楚歌肯定算是有些名气的人物,其武力值绝对是在赫尔之上。

  当然了,他在智力上也有些欠缺。

  但有时候,弱智才更好为她所用,不是吗?赫尔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所以,想要将楚歌这种人纳入麾下,直接正面刚,绝对不是上策。

  虽然他们人手多,要真打下来,光体力消耗,也能把楚歌给耗死。

  可,这种愚蠢的做法,也会让他们元气大伤。

  能用智力解决的问题,干嘛要选择无谓的流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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