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刷老剧《灵书妙探》,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主角理查德-卡塞尔,好吧,谢天谢地,虽然老妈不省心,还天天被自己的女儿鄙视,穿越必送的金手指也不是很正经,但能够用对剧情的熟知去追美丽的女警探,这可是个好消息!可是,给我打来电话说他的狗被人杀了,车被人偷了的这个‘约翰’是什么鬼?这……我穿的难道不是一部剧?怎么办,在线等……我,不是有点慌,是很慌…… 书友群:864016649,欢迎各位进群讨论!
“爹地,爹地,吃早餐吗?你又熬夜了?还是没有灵感吗?”
一声声小女孩的声音,传进了杜克的耳中。
“谁在叫我?爹地?我哪儿来的女儿?”
头晕晕的杜克迷糊中从一张书桌上爬了起来,睁眼一看,“这是哪儿?”
眼前是一间陌生的书房,自己正坐在正对着门的一张书桌后面,桌上摆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没有熄灭的屏幕上光标一闪一闪,文档上标示着“德里克-斯道姆”的标题。抬起头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咝,这不是我昨晚刷的剧《灵书妙探》中理查德-卡塞尔的书房吗?”
这时,一个满头红色长发,皮肤白的耀眼的小姑娘端着一杯咖啡走了进来,“爹地,你昨晚又通宵熬夜了?没灵感就没灵感吧?可是也不能就在书桌上睡啊!”小姑娘一边说,一边笑眯眯的把咖啡递了过来。
“阿历克西斯?”
杜克一脸懵逼,脑袋嗡嗡作响。
“爹地,你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差?”
“哦,没事,大概是熬夜写书,又是在椅子上睡着了,有点不舒服。没事没事,你先吃早餐吧!”
自己那脱口而出的一口标准纽约腔让杜克用了好大的毅力,才让自己不从椅子上跳起来,连忙对自己的‘女儿’说道。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先让‘女儿’离开,再来印证一下自己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答案的那个事实。
“那好吧,我上午9点还有化学实验课,已经快8点了,我就先走了,你还是好好休息一下吧,吉娜不是没催你交稿吗?别把自己身体熬坏了!”阿历克西斯放下了手里的咖啡,又顺手合上了笔记本电脑,走到杜克身边,手臂环绕着杜克的脖子,亲昵的说。
“OK,OK,你去吧,零花钱还有吗?”杜克有点不太习惯小姑娘的亲昵,连忙说道。
“嘻嘻,你的钱包在外面客厅的外套里,我自己会拿的。”
阿历克西斯笑眯眯的说道,然后亲了自己老爸一下,“我先走了哦,你好好休息一会吧!”
看着小姑娘蹦蹦跳跳的出了家门,杜克才长出了一口气。
“冷静冷静,我得好好想想……”
看着再次冷清下来的家,杜克的思绪回到了意识模糊之前……
杜克,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一名大龄80后,当过兵,入过党,退役后又重新考入了大学,不知是不是军队让自己开了窍,一口气就把本科和硕士一起读下来了,毕业后的工作也是一帆风顺,唯一的遗憾就是快40岁了,还是孑然一身。
除了工作,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小说和追剧,不是因为杜克是宅男,而是心大的杜克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还是很不错的。虽然经常也会幻想一下,要是有不同的人生,又会怎样?
昨晚因为第二天是周末,独自在家的杜克打算好好看看书追追剧,好书倒是有,但剧却没什么好的,无奈之下,打开了《灵书妙探》这部他最爱的老剧。
之所以爱这部剧,是因为他很羡慕这部剧的逗比男主角理查德-卡塞尔,事业成功,有一个可爱机灵的女儿,还能和魅力无双的大长腿小姐姐凯特-贝克特一边打情骂俏一边破案。每次看这部剧,杜克都觉得卡塞尔大兄弟让自己嫉妒的质壁分离,面目全非。
昨晚,熬夜刷剧的杜克在意识模糊前的最后一个念头就是,“我要是理查德-卡塞尔,该多好啊……”
“再确认一次,这不是幻觉也不是我在做梦!嗷……”被无意识拿到嘴边喝了一口的咖啡烫的跳了起来的杜克,已经确认自己中了大奖!自己,真的成了理查德-卡塞尔,刚刚出门的那个,也真的是自己的女儿阿历克西斯.
“哈哈哈哈,感谢起点,谢谢你们的穿越大神……等等,好像忘了什么事?对了,穿越必备的系统呢?系统,系统!!”
正在‘自己’的书房里庆祝的杜克开始贪心不足了!
闭眼,眼前没有一片虚拟屏幕,在心里默念,开口大喊,什么都没有……
“我的系统呢?穿越必备啊?算了算了,人心不足蛇吞象,穿越大神已经满足了我的愿望了,还要啥自行车啊!!”
杜克不是没被社会毒打过的无知少年,现在这样,就已经很满足了。
“OK,从现在开始,属于我杜克的‘CASTLE’人生就正式开始
了。我得看看,现在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书桌上的电子日历,明晃晃的显示着日期:2009年5月8号。
“5月8号,剧情好像还没开始吧,对了,我不是正在写最后一部德里克-斯道姆的小说吗?”杜克打开刚刚被女儿合上的笔记本电脑,看着上面保存的文档。
“难怪剧中的卡塞尔大兄弟是人生赢家,这家伙的文笔还是很不错的吗!”用一个20年网络小说读者的眼光和鉴赏力,杜克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遍被保存在电脑文档里已经被‘卡塞尔’写到百分之90左右的新书。
看起来,上一个‘卡塞尔’之所以纠结,灵感被卡住,就在于‘他’不知道该怎样结尾。是让德里克活下来继续冒险,还是结束德里克的生命。因为,‘卡塞尔’对于德里克系列,已经厌倦了。
“嘿嘿,这不是就巧了吗,哥们儿可是从《灵书妙探》第一季第一集。一直看到第八季最后一集,还反复看了不下二十遍的超级粉丝。德里克-斯道姆系列不完结,哥们儿怎么有机会去缠着贝克特小姐姐,写妮基-希特系列?”
“所以,斯道姆兄,你走好吧……”
用最快的速度确定了接下来写作计划的杜克,毫不犹豫的给德里克-斯道姆判了死刑。
“好了,决定了,就干吧……咦,怎么回事?”
刚刚决定“干掉”自己系列小说男主角的杜克的脑子里,忽然有了一些变化。记忆一下清晰了不少,甚至能清楚到记起自己看过的绝大部分小说和影视剧。难道,这就是我的金手指?超级记忆?
“哈哈哈哈,再次感谢起点大神,穿越果然是有福利的啊,就算没有系统,可要是有了超级记忆,哥们儿就是当作家,都能盆满钵满啊,哈哈哈哈……”
“GOGOGO,写书写书写书,先把德里克-斯道姆搞定,才能在新书发布会晚宴上碰到贝克特小姐姐。”
一想到写完斯道姆就能见到一直以来都垂涎的大长腿警探,杜克就像打了鸡血一样。
“滴滴滴,滴滴滴”,从上午10点一口气写到下午16点,用一颗大口径子弹结束了自己曾经最成功的小说系列男主角德里克-斯道姆的杜克,正陶醉在‘我好牛逼吧’中时,电话响了起来。
“我是卡塞尔。”
“我知道你是卡塞尔,书稿呢?宣传计划可是从6月初就要开始了!如果跳票,你要知道后果。如果下周三之前我没见到你的新书稿,我……”出版人兼前妻吉娜的声音,恶狠狠地电话里冒了出来。
“哦,吉娜,我亲爱的吸血鬼出版人,我已经写完了,正在进行最后的拼写检查!”
“什么?你写完了?听说你不是没灵感了吗?”吉娜用一种嘲讽的语调,刺了杜克一句。
“荒谬。”杜克不服气了。
“是吗?我的消息可是很准确的哦。”吉娜还是那种语气。
“我最晚明天就可以交稿。”杜克语气淡定。
“OK,明天上午10点,可以吗。”
“没问题。”
“那好,亲爱的卡塞尔,我明天等着你的书稿!”
“啪,”挂断电话的杜克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惬意的靠在了书椅背上。
“嘿嘿嘿,记得剧里第一次见贝克特,就是在自己最后一本斯道姆小说发布会的晚宴上,也就是说,下个月初剧情就会开始,正好,这样就有充分的时间来让自己熟悉掌握‘卡塞尔’的行为习惯。毕竟,不管我是穿进了剧,或者这就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估计我都回不去了……”
“滴滴滴,滴滴滴。”电话又一次响了起来。
“吉娜,我不是说了明天上午就把书稿发给你吗?我要做最后的拼写检查!”
“里克,我是约翰……”一个听起来很低沉颓废的声音。
“约翰?”杜克有点纳闷?
“里克,有人杀了海伦留给我的狗,还抢走了我的车……”电话里那个低沉的声音,似乎在压抑着某种什么?
“不是吧?约翰……被杀的狗……被抢了车……”杜克的心跳开始增速,血压开始上升。
“你在哪儿?冷静点,约翰。”杜克没时间再多想别的了,这个‘约翰’要是真的是自己想的那个‘约翰’的话,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问清楚他在哪儿?
“我在新泽西,我家的车库里,刚刚我被人袭击了。”约翰好像很平静,但是杜克知道,要真是自己记忆中的那家伙,这种平静后面代表着什么,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就在家里等我,我马上到,约翰,我的朋友,答应我,在家里等我!”杜克用肩膀夹住电话,一边拿外套,一边开门往外跑。
“好,我等你!”约翰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