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转,就得一人份的,一家人转就全家都有,按人头给,无论男女老少每个人头上都是一样的二亩口粮田,哪怕是孕妇都会预留出婴儿的那份。
但是口粮田不能出售不能继承,人死如灯灭,名下田亩收回村中,留着分配给新生人口。
女子外嫁,名下田亩也保留,算作嫁妆田,无论嫁到哪里去都保留,嫁到外县,也能挺起胸膛说自己有嫁妆田,只要回娘家探亲就能拿到出息。
外嫁女子的嫁妆田无论是给家人耕种还是给其他人,都要经过村子出面双方签订契约,由村子代为收租子,保证外嫁女回来省亲时能拿到积累的出息。
看上去多转了一道手好像没事找事,但这样才有保证外嫁女的利益,遇到风波变故时永远有个退路,哪怕娘家不可靠,还有村子可依靠。
为什么田地不允继承,则是因为土地为军队所有。
一个村子可耕作的土地总量是稳定的,但人口是持续增长的,别说农田了,连宅基地都不够,最后肯定要建楼房来解决村民的住房问题。
祁可的办法直接抄作业,宅基地不许继承,只能继承地上的房子。
同时发展工场业,将村中富余人口转为工人,继而在城镇定居,农业户籍变城镇户籍,让无人居住的老宅自然老化崩塌,宅基地回归村子。
这公告一出,不光一镇二村喧嚣轰动,柏福港也在议论纷纷,说起来很羡慕分田分宅基地,但再看看村里,自己该有的都有了,背井离乡迁去外地,可不敢说靠那二亩口粮田仍能种出亩产三百斤的谷子。
一家人的田凑在一起才比较合算,一个人去更适合做佃农,干活拿钱,一年中大半年在外头,农闲时带钱回家过年。
当初祁庄发下大量粮油赈灾,就说好了这些东西要还的,还债的方式就是要人去做佃农,于是这一镇二村,每个家庭都在彻夜讨论。
一家人的收入来源就是给地主做佃农的家庭,有的乐意举家转为军籍做军户,不管怎么说一家人总算又有田了,虽然不能传给子孙,但只要多生孩子,孩子是有田分的,将来自己蹬腿了也不怕孩子断了生计。
有的佃农家庭是男丁少妇孺多,又不想转军户,就想男丁去做佃农,还一家人的粮油债,妇孺们在家里接祁庄的手工活也能度日。
热烈讨论的人群中还有一部分妇女在暗戳戳地满心欢喜,转做军户的话自己也能分田,嫁人了田也在,对从未有过私人财产的妇女来说,这是难以抗拒的诱惑。
但是她们在家里无话语权,要不要去做佃农,还是转军户,或者留在家里,都得爷们拿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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