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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节无家可归的人

  眼看着荔枝越来越少,云烨很发愁,诺大的一个果园子里就剩下这两颗树上的荔枝成熟的最晚,刚才还被辛月摘了一大篮子去,说是奶奶喜欢吃。

  骗鬼啊,老奶奶担心上火,一篮子荔枝能吃两颗就了不得了,怎么会没命的吃那些,不用说又是小武,小丫怂恿辛月来摘的。

  好在还有那棵三百年的龙眼树,已经有龙眼能吃了,到了岭南,不吃荔枝那可就亏大了,铃铛怀孕喜欢吃香蕉,那日暮则对甘蔗情有独钟。

  看着那日暮咔嚓咔嚓的啃着甘蔗,云烨一把夺过甘蔗,拿出刀子拿出刀子把甘蔗皮削掉又塞给她,没见过这么懒惰的女人,吃甘蔗把削过皮的部分吃掉之后,懒得再削皮,就拿牙咬着外皮一片一片的往下撕,嘴唇都弄破了,娶了这样的女人不够操心钱。

  铃铛在岭南待得最久,自然知道什么样子的香蕉好吃,小小的,红红的那种猴儿蕉最好吃,在口袋里装上一小把,可以吃一整天。

  雨整整下了一个月,终于见到了晴天,全家老少都搬出椅子在外面晒太阳,岭南的太阳狠毒,不一会就星散离开,只剩下忙里忙外的李安澜,整个一副辛月在长安的翻版,对于全家的到来李安澜欣喜若狂,长安是辛月的地盘,但是到了这里自己才是主人。

  知道老奶奶耐不得热,就把最高的一间竹楼收拾出来,围上纱幔给老奶奶主,至于第二好的房间自然给了四个孩子,李容对于自己的弟弟妹妹,非常的喜欢,尤其是自己的亲妹妹云澜,云暮他也喜欢,就是不喜欢云暮身边的大狗旺财,因为旺财到了岭南日子过得非常凄惨,太热了,只能趴在水里苦熬日子,舌头一天到晚没有收回去的时候。

  李安澜把最大的一间房子留给了自己,辛月看到自己的比人家的小,硬是不愿意住进去,最后无奈的云烨只好让她们自己住一个大间,自己晚上陪着总是爱抽筋的铃铛。

  家里有一个很大的游泳池,那是云烨特意命人砌出来的,自从小丫小武她们喜欢上了游水,内宅就一个男人都没有出现过,包括云烨自己。

  既然出来了,就是享福来的,谁喜欢四处操劳?狄仁杰没资格说这个话,大热天的穿着一条短裤,赤着脚站在甲板上,他的脚已经不怕烫了,三个月的时间足以把一个玉面朝天的俊秀后生摧毁成一个黑炭头。

  别人都是坐着大船慢慢悠悠的一路游玩着到了岭南,狄仁杰不同,收拾了一个小包袱,先是坐快船,然后坐车,最后骑马,忘命的奔波了一个月穿过梅岭古道从陆地上到达了邕州,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帮着师父督造这三艘战舰的武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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