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阴沉的天空中,厚棉花糖似的积雨云越胀越大。
冷风穿过行人稀稀拉拉的长街。
卡西莫多,或者说高尔·萨姆沙不由缩了缩脖子,浑身一个哆嗦。
他又想到了集市旁边的熏鸡肉、烤鱿鱼,和蘑菇馅饼——因为平民区的家距离工作地点不远,每天上下班很方便,他通常会利用赶路的时间吃点热乎的食物。
然后在阴冷的停尸房,按部就班地打上半天的瞌睡,下午推着独轮车外出闲逛。
“嗯,我就是个收尸人,小人物。别的一切麻烦,都与我无关!”
这么想着,高文忽而停下脚步,顶着驼背,艰难地蹲下身体装模作样地拍了拍鹿皮靴上的灰尘。
一大一小的两只黄色的眼睛,透过胯下偷偷打量身后——
空荡整洁的长街,夹道的角树随风晃动枝丫。
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高文一高一低的眉毛拧得更紧。
从房子出来后,他就到异样的目光在身后徘徊,仿若针刺般扎着自己的脖子。
和大部分人类不一样。他们这个种族,有些独特的天分。
比如危机直觉,对于各类目光极其敏感。虽然他看不到那个家伙究竟躲在哪儿,但他确定有个跟踪者。
心头又开始打鼓,叹息。
得之不易的平静生活又要被再次打乱。
然后生物钟颠倒,过得比乞丐更加糟糕!
但现在不是抱怨的时候。
高文·萨姆沙控制着面部表情,尽量装作若无其事,加快脚步,越过一位抱着孩子的母亲,在从长街的左侧某一处,忽而贴了上去,钻进一条狭窄阴暗的小巷。
这条路,他走过无数次。
生满沾染水汽的青苔、一簇簇的杂草,污水遍地横流,地形如蛛网般复杂。
对大多数人而言,这一系列首尾相连,岔道百出的巷子就是一座有进难出的迷宫。
但他为了自保,在其中穿梭过成百上千回,早就把每一个角落,都烂熟于心。
这复杂的巷道成了他的战略缓冲地带。
他自信能甩掉那位不知名的跟踪者。
就像曾经无数次那般,甩掉永恒之火的追踪者——打开另一条街上的井盖儿,钻进下水道。
等风头过后,再换个身份,在诺城重新开始生活。
要是换个地方,恐怕没有这么繁华,也没有世界各地的美味佳肴,更没有家乡的味道。
高文丑陋的脸颊露出一丝苦笑,脚步更疾。
“唰——”突然之间,丑陋的大汉面前掠过一道黑影,如同捕食老鼠的大猫一般墙壁上一跃而下。
劲风扑面!
高文二话不说转身便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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