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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吕布和赵云的初次碰面

随着上万匈奴降军的灭亡,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征战不休的河套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和平,同时吕布杀戮上万匈奴降兵的事情,也震慑了大小部落,让吕布的政令更容易能够在这片土地上推行。

  十万秦胡从鸡鹿寨逐渐被迁徙到河套平原,百姓开始垦荒,蒙浪接手了河套的政务,以美稷、临戎这两座保存较为完整的城池开始,调集匈奴奴隶,修复城池。

  同时,吕布的金字塔政策也开始顺利的推行。

  在这片土地上,享受最高待遇的无疑就是汉人,每户可从官府那里领取十亩荒地,享有三年免税特权,而三年之后,除了两成上缴官府之外,其余尽归自己所有,同时汉人男子,可取妻妾五名,若生儿子,奖励一头耕牛或五只羊,若生女儿,奖励一只羊。

  若汉人杀死其他人(除匈奴之外的各大部落),可以通过上缴一定财物获得免刑。

  汉人之下,便是追随吕布征战河套的羌人,包括在西凉归顺的破羌、烧当等羌民以及月氏等、氏人,同样每户可以获得十亩荒地,若不愿耕作,也可以获得等同的牛羊,但免税权只有一年,一年之后,要上缴五成归官府,可以与汉人通婚,但若是娶汉人女子,则女子自动降为二等民,子嗣同样是二等民,而二等民女子嫁于汉人,则自动成为汉人,后代同样世世代代为汉人,同时二等民是一夫一妻,生儿育女都不享受任何官府补贴。

  二等民杀汉人,依律判刑,杀死奴隶,可通过上缴财物免刑,同时,二等民若愿意上战场杀敌,只要杀死十名敌军或者一名敌军将领,便可晋升为汉人。

  至于最底层的匈奴人和鲜卑人,则为奴隶,无任何权利,可以被购买,匈奴、鲜卑女子嫁给汉人可以脱离奴籍,但匈奴人和鲜卑人不具备娶妻权利,不得持有武器。

  当然,如今吕布的麾下只有匈奴奴隶,至于鲜卑人,也有一些,但只是少数,但随着河套被纳入吕布的版图,已经与鲜卑接壤,吕布这一手也是鼓励治下百姓抓捕鲜卑奴隶进行交易。

  大草原虽然地域广博,但塞外苦寒之地,若以人口而论,整个鲜卑人口加起来,或许都比不上像南阳、汝南这些大郡的人口多,而且分布散乱,也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难。

  吕布并未离开河套,河套虽然初定,但若没了吕布的威慑,那些屠各、狼羌、月氏、先零的人未必会安分的接受蒙浪的治理,新政的推行难免会伴随着血腥和杀戮,必须有一个手腕强硬之人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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