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杜娘子……”祝延礼睁开眼睛就看到蒙着面纱的时初,很快就认出了她,他顿时眼眶一红,感激不已的模样,“多、多谢你……救了我……”
时初:……
失算了,就算她现在想撂开手不管他,想见死不救都不行了,没想到这个祝延礼居然还会先声夺人!他都这么感谢自己了,自己哪里还能不管他?
没想到他这么狡猾,时初忍不住用复杂的眼神看着他,果然读书人心眼就是多么?
“杜娘子?”祝延礼可不知道时初心里是怎么腹诽他的,他见时初久久没反应,便忍不住开口疑惑地问。
“没什么,我得想想怎么把你送回去。”时初回答道,“不如我直接背你回家?”
时初说祝延礼是个倒霉蛋,是因为这家伙是他爹的遗腹子,他爹的亲族为了霸占他爹的财产,就把怀孕的他娘赶了出来,他娘娘家哥嫂也不欢迎她回去,她只好住在陪嫁的小宅子里,就是如今祝延礼住的地方。
他娘是个知书达理的女子,生下他之后并没有改嫁,而是教她识字念书,知道他读书有天分之后,又省吃俭用、给人做绣活、洗衣服送他读书,只是因为劳累过度,在祝延礼刚考上童生的时候,他娘就撒手人寰了,也就是说,祝延礼如今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他就算现在被时初送回家,也肯定没有人照顾的。
时初觉得自己捡了个烫手山芋,奈何她捡都捡了,再扔掉也太不仗义了——特别是当事人已经清醒并且看见她之后。
祝延礼俊俏苍白的脸红了红,低声不好意思地说:“那、那就拜托杜娘子了……”
时初顿时意外地看着他,她以为像他这样的书生,都是清高自傲的,肯定不愿意让一个女子背他,说不定会认为这于理不合,又有违君子风范之类的。
没想到祝延礼一下子就答应了,果然是能伸能屈啊,时初想到。
于是没有办法,时初把自己的面粉挪到墙边,就一把把祝延礼背到了自己背上。
“祝公子,你也太瘦了,这点重量,连我刚买的那袋面粉都比不过,你以后就算是读书,也不能太过用功了,得劳逸结合啊,要不然身体累坏了,就算以后考上功名,身体却支撑不了,那岂不是白费力气?”时初苦口婆心地劝他。
祝延礼唯唯诺诺又羞涩地附和:“是,杜娘子说得对……鄙人的身体确实差了些……”
“就是嘛,身体是你成家立业的基础,没有健康的身体,就算成了家立了业,那也长久不了,难道你辛辛苦苦去考科举,不是为了自己以及子孙的千秋万代吗?”时初继续耐心地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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