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书穿成了女配,可怜兮兮地混在公堂的男男女女中,正等着知县大人配婚。 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按照剧情她注定是炮灰,超短命的那种。 她不认命,急切的视线在人堆里可劲儿地扒拉,终于挖掘出他。 夭寿呦,感情这小哥哥,竟是男二! 连女主都无法觊觎的狠人! 这位爷有秀才功名在身,却被至亲算计,入宫成为残缺不完整的太监。 他生生地熬过种种苦难,任御马监掌印太监,最后成了人人敬畏的提督大人。 他曾颠沛流离,人人嫌恶,也曾位高权重,人人讨好。 成为看尽人生百态,孑然一生的权宦。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寿终正寝! 只要她抱紧他的大腿儿,定能摆脱蚂蝗般的至亲,待日后做了大宦官之妻,更是吃香的喝辣的,还不用费劲巴拉的相夫教子。 小日子简直不要太美好,捡大漏啊! 他一朝重生,再回少年时,尚未入宫,更未净身。 眼下,他还是小三元的穷秀才,父暴毙而亡,母携家资再嫁。 他浴血归来,浑身戾气,可一时善心,就多了个娇娇软软的小娘子! 说啥他这辈子也不净身了,好好地考科举,走举业,给她挣个诰命夫人做,再生几个小崽子玩玩儿……
广平府,清河县,六月初六。
衙门大堂,挤满了等待长吏配婚的男男女女,但明显男多女少。
年到中年的知县老爷稳坐高位。
他头戴乌纱帽,蓄着两撇胡子,前后绣着鸂鶒的补子,神色倨傲地翻阅着男女各自的生辰八字。
他出身名门世家,乃渤海高氏的嫡脉子孙。
眼下,这正七品的官轶放在盛京也许不算什么,但在百姓面前却是一县之尊,地头上最大的官!
“举人村,年二十五岁的鲍大鱼,与翠西村十七岁的谷桂花,男为戌狗,女为午马,为三合,堪为婚配!”
一对新鲜出炉是新人,被衙役利索的改了户籍,然后从一大摞红盖头上,取下一方,盖到女子头上,男子也被挂上大红花。
二人牵着红布,迈出公堂。
门口长案上,摆满了碎银子。
苗师爷当着众人的面称了八钱白银,又数了八文铜钱,一起送到新郎手上,笑道“恭贺新人,喜结连理!”
两旁百姓纷纷祝福,但更多的赞美高知县老爷政治清明的。
“咱们县尊就是青天大老爷,不仅给批八字,还送喜银,大红花、红盖头,再看看其它县,长吏配婚都是应付差事。”
“就是、就是,咱们清河县每年配婚,都引来无数远道而来观摩的商贾,好不热闹。”
“每年这六月前后,咱们老百姓在集市上摆摊,生意都好的不行!”
高知县被赞美的眉开眼笑,继续配下一对,干起活来更是效率十足。
公堂不起眼的角落里,蹲着一个身形单薄的少女。
她将这一幕幕尽收眼底,不禁心底发寒。
她垂眸,眸底墨云翻涌。
近几十载,战争不断,掌权人更迭,人口消亡非常大。
是以,朝廷规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
这就有了高知县喜点鸳鸯谱的这一幕。
成不成亲,都是个人的事儿,跟朝廷有何关系?
此举完全是侵犯人权,可她没有资格义愤填膺。
因为她更苦……
昨夜,她在吐槽人气作者程溁,根据野史改编的小说时,手机自燃。
奈何天干物燥,须臾间屋中就陷入火海。
浓烟滚滚,烟雾弥漫,如堕烟海,一切猝不及防。
随着烈火的尘烟,那段尘封已久的野史一幕幕重演,若隐若现,飘飘荡荡,似乎比正史更真实。
窒息的恐惧一点点地沁入她的骨血,蔓延至四肢百骸。
她在激烈的咳嗽下,眼前一黑,失去知觉……
当她再次睁眼时,正在被这副身体的至亲狠狠按着。
她们捏着她的下颚,不由分说的猛灌哑药。
她拼命挣扎,药汤呛进气管,咳得撕心裂肺,却人单力微,生生地被灌下一大碗。
待众人离开,她用手扣着舌根,吐出了好多药汤,可嗓子却仍旧哑了,喉咙肿得厉害连半个字都说不出,还发起低烧。
待她理清记忆,才晓得自己这是魂穿到自己吐槽的野史小说里。
她身体的本尊是个炮灰女配,闺名夏藕,年仅十四岁,是家中最年幼的孩子,排行第六。
按理说老幺应该最得宠,但她却是家中奴才般的存在,每天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洗衣,做饭,砍柴,打猪草,伺候小鸡崽儿,是整个村里最勤快的姑娘。
也许若不是夏家需要她,冒名顶替年满十七岁仍未婚的堂姐,到衙门给官老爷配婚,她还会这样累死累活的,再为夏家做几年老黄牛。
按照书中的情节发展,夏藕在被灌了哑药后,在高知县的乱点鸳鸯谱中,即将就要嫁给一个鳏夫。
在半路上她挣扎着,不配合往村中走,一个推搡,脑袋就磕在了大石上,连洞房都没入,人就不行了。
夏家还趁机找那鳏夫,要了五两银子的赔偿。
也就是说,夏藕被夏家利用的连骨髓,都榨干了。
她在原本的世界里,活得好好的,不能因为吐槽几句野史的血腥,就真的给夏家做牛做马!
她不认命,决定再死回去。
待时,即使程溁大大让自己跪下唱征服,她也心甘情愿,只要能回去。
而结果……却事与愿违。
上吊,裤腰带不结实,断了。
撞墙,短暂的昏厥后,又被冷水泼醒。
最后,她跳牛车,终于成功。
她眼前一黑,嘴角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
然而,当她再次睁眼就到了公堂之上,还发起低烧,脑子变得昏昏沉沉,浑身无力。
难道她的身体,已经葬身在火海烧焦黑透了,甚至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啦?
苍天啊,她再也回不去了!?
请允许她,为原主和自己默哀一小会儿……
罢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既然回不去了,至少先脱离蚂蝗般的夏家。
否则,她都要考虑是否需要弄包老鼠药毒死他们。
因为书是根据野史改编,所以基本还原古代生活,女子想要离开娘家,要是拎个小包裹离家出走,那就是黑户,等着被人贩子捉了为奴为婢吧!
物离乡贵,人离乡贱,古人诚不欺我……
眼下,她唯有出嫁一条路可走,不接受也得接受!
既然如此,她总要挑个顺眼些的,绝对不能有暴力倾向。
在记忆中,她生活的这个村里,男人是可以打媳妇的,而且没人会觉得男人做错了,甚至还会说这男人很爷们……
真是太可怕了!
在夏藕思绪万千之时,公堂上已经配对成功了一大半。
因为娶妻对于光棍们是极奢之事,所以入堂的比例男多女少,也就是意味着这些年满十七的女子,今日无论如何都会出嫁,而男方那头可以零星甩下几个。
就在刚刚,她见几个大胆的姑娘,主动先挑了称心的准夫婿,就也想学着先下手为强。
一眼扫去,剩下的那些男子不是上了岁数中老年,就是战场上下来的缺胳膊、断腿的兵士,甚至还有位满脸横肉的屠夫!
最可怕的是,听说那些家中有好几个兄弟都娶不起媳妇的那种,说不好还会共妻……
这可咋好嗫?
只怪她方才反应慢了,只顾着不满强制的配婚,没能赶紧替自己打算……
女子生活不易,宁可做打人的那个悍妻,也不能被打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