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三章 重量级拳王里迪克·鲍

高远的家住在古北市的朱雀大街。

  这里属于旧城区,人口密集、鱼龙混杂。

  他和死党王家栋分手之后,独自走进小巷。

  嗯,自家门口停着一辆三轮车,上边整齐码着几袋面粉,有个高瘦的中年妇女正吃力地把一包面粉往肩膀上扛。

  高远怔怔的,心中就像刀砍斧劈般难过!

  妈妈田素芬!

  一零年的妈妈,还是很年轻的。

  父亲意外在两年前因病去世,自家的饭店也随之宣告倒闭,从那时候起,生活的压力就全部落在母亲单薄的肩膀上。为了生活下去,田素芬只得做起早点生意,售卖煎饼果子。

  这行当看似简单,实则非常辛苦。熬夜起早就不用说了,一连几个小时坐在那里烙煎饼,谁能受得住?冬季还好,一旦到了夏季,天气本来已经非常炎热,可怀里再挨着个炉膛,烟熏火燎、汗流浃背的,那份儿罪就甭提了!

  当年自己顽劣不懂事,现在才明白生活的艰辛,母爱的伟大!

  重活一回,高远最大心愿就是让妈妈过上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否则的话,枉为人子!

  他咳嗽道:“妈,您快放下,让我来!”

  田素芬停住动作,皱眉道:“你还知道回家?”

  爱人去世之后,她这五大三粗的儿子就变成了一匹脱缰的野马,自己再也无力管教。

  高远嘻嘻陪笑道:“您这话怎么说的?我不回家,还能到哪里去?”

  田素芬哼道:“搬完了面粉,洗手吃饭。”

  高远道:“哎!”

  他溜过去张开大手一提,百斤重的面袋一边胳膊夹住一个,行走自如,就像喝水那般轻松!

  高远的体格可不是样子货!

  他的力量和体型完全匹配,堪称强悍至极!

  父亲身高一米八五、母亲身高一米七零,高远继承了父母优秀的基因,他生下来便重达九斤半,足足比同龄的婴儿大出好几圈!

  他十三岁就长到一米八二,一顿饭能干掉四碗米饭外加一小盆红烧肉!

  幸亏那时候爸爸开着饭店,也挺赚钱,否则的话他说不定早就把家吃没了……

  嗯,铁门之后依稀还是记忆中的模样。

  三间平房,两间偏屋,小小的院落一角,栽着辣椒、番茄、黄瓜,还有一颗好大的无花果树。

  高远无比贪恋地扫过这里熟悉的一草一木,再也控制不住情绪,热泪滚滚而下!

  久违了老房子!我回来了!再回首,真是恍然如梦啊……

  他搬完面粉,洗手洗脸,坐到厨房吃饭。

  红烧肉、煮鸡蛋、炒丝瓜,配白米饭。

  真香!妈妈做的菜,永远也吃不腻!

  高远同学启动疯狂模式,狼吞虎咽,一碗接着一碗……

  看儿子吃得痛快,田素芬又是高兴,又是犯愁。

  她辛苦工作,每个月赚的钱绝大部分都进了高远肚里,生活勉强够了,但根本没有余钱!这个家,经不起半点风浪啊!

  三碗饭之后,高远的节奏放慢,开始剥煮鸡蛋。

  这玩意对他来说,从小吃到大,一天七八个,就像零食一样习以为常。

  田素芬道:“下午,你们老师来了。”

  高远道:“啊?”

  田素芬道:“是体育老师,姓姜。”

  高远道:“哦。”

  吓咱一跳,别的老师早就对他选择无视,“放弃治疗”了。

  田素芬道:“他说可以推荐你去试着练练篮球,一旦通过,衣食住行都有保障,还有工资拿,我感觉挺好的……”

  高远道:“妈,儿子不是打球的材料,队里规矩又多,还是算了吧!”

  篮球的事情,上辈子已经验证过,今生决计要敬而远之!

  田素芬怒道:“那你是什么材料?读书的材料?”

  高远干笑道:“您多少给留个面子啊……儿子已经下定决心,高考之后就开始出去打工,我要好好赚钱,让您过好日子……”

  田素芬愕然!

  眼前坐着的,真是自己那不靠谱的儿子?

  这番话,听起来很新鲜,真令人感动啊!看来,石头终于开窍了!感谢老天!

  她叹气道:“随便你吧,反正我也管不了你……”

  至于上大学,他们俩都没考虑过,因为家庭根本无法负担起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

  高远吃完晚饭,在院子里溜达。

  无花果树下放着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爸爸的遗物,一对石锁,小的重三十斤,大的重达五十斤!

  他一时兴起,窜过去提起大的,上下翻飞,耍将起来!

  五十斤的重量啊,别人提动都费劲,他扔着却像石子那样轻松!

  高远身体强悍、力大无比的秘密,就在于此!

  这东西属于全身运动,不但可以锻炼眼力、指力、腕力,甚至可以锻炼臂力、腿力、腰力!

  看看他少年时的成果!手掌布满老茧,前臂粗壮发达、浑身都是疙瘩肉!

  高远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他一口气玩了半个小时,方才回到卧室休息。

  屋里还是老样子,一床、一桌、一部老式空调、一台电脑,墙壁上贴着海报!

  不是美女明星的海报,而是拳王身披金腰带的海报!

  海报的主角只有一个,世界重量级拳王,里迪克·鲍!

  高远最爱的拳手,最崇拜的偶像!

  里迪克·是谁?世界上第一个打破霍利菲尔德不败金身、并且是第一个将老霍击倒的拳王!

  “霍铁头”在鼎盛时期有多可怕,拳迷朋友们应该很清楚。

  鲍身高一米九六、体重二百四十磅左右,巅峰时所向无敌,战绩达到惊人的四十二胜一负,三十三次击倒对手获胜!

  他和霍利菲尔德的三番大战,是重量级自阿里VS弗雷泽三战之后再次奏响的永恒经典!

  当然,鲍也是历史的罪人,他当年避战刘易斯,亲手将WBC的拳王金腰带扔进垃圾桶,造成了被泰森统一的拳击三大组织从此四分五裂,再无“真正的拳王”,直到蹉跎多年,刘易斯才集齐金腰带,化身大满贯,晋身超级拳王。

  鲍称王之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胡吃海塞、灯红酒绿,很快体重就飙到二百六十磅,两次惨遭二流拳手戈洛塔折磨,最后灰溜溜地退出拳坛。

  (戈洛塔同志是个神经病,两次大战都占据绝对优势,可后来脑袋抽筋,使劲儿殴打鲍的下/体,被裁判判负,鲍也颜面扫地。)

  泰森和鲍都属于天赋极佳的天才拳手,可最终全被美女和烈酒毁掉,葬送了职业生涯。

  鲍的名气不如刘易斯、泰森、霍利菲尔德,但他在巅峰的时候,实力绝对算超一流,不次于任何伟大的拳王!

  犀利的刺拳、沉重的后手重拳、可怕的抗击打能力、嗜血的对攻风格,完全无愧于“巨无霸”的绰号!

  当年泰森横扫天下,有拳击专家在电脑里模拟十大拳手对抗泰森,只有鲍一个人胜出,别的家伙统统歇菜!

  为啥?

  因为鲍勇往直前的拼杀风格,和他惊人的近距离战斗能力!

  他的体型和刘易斯相仿,老刘在外围对付敌人很有一套,可对手一旦钻进他的怀里,他就一筹莫展,只能施展搂抱绝技,泰森、图阿,都是这样被他这样“熬过来”的!

  鲍不一样!

  里迪克·鲍身体协调能力极佳,近距离的左右摆拳、勾拳、击肋拳耍得炉火纯青,堪称难得一见的奇景!

  高远崇拜鲍,实际上是崇拜他身上体现出来的男人的特质:不屈不挠、永不言退!

  ……

  高远又把海报欣赏一遍,照例打开电脑,浏览《拳击世界》网站。

  网站最上方的广告,突然令他茅塞顿开!

  “某某拳击俱乐部诚聘拳手,待遇如下……”

  对啊!

  詹姆斯·道格拉斯可以放弃篮球,转战拳台,最终震惊世界,咱的身体硬件并不次于他,人家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

  再说了,世界拳台倒退二十年,这特么分明就是为了哥们儿准备的啊!

  高远一时间豁然开朗,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道路!

  一条充满荆棘、光芒四射的重量级拳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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