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1章 不如意

“好烦哦!”

  唐若一边将左臂上那件几乎垂到地面的桃红色外套重新挽入臂弯,一边嘟嘟囔囔着,抬起右脚轻轻一踢,地上那块褚白色的小石子立刻臣服于她那纤秀的脚尖,叽里咕噜滚得比范云还要快上三分,一下子蹦出去老远。

  烦!

  这年头谁都烦。

  没钱的烦,有钱的也烦;饿肚皮的烦,吃饱的也烦;坐在写字楼里吹空调的烦,站在太阳地里卖苦力的也烦;就连大马路人行道的砖缝里遇上一丁点儿春风春雨就想拼命往外拱,试图钻出地表的那些野草,估计应该也很烦。

  只因为这个“烦”字,每个人,似乎都能从肚子里把远在万里之遥的那个苦海给倒出来。

  唐若的烦是有原因的。

  今天下午,本来跟范云约好了要去乐满地主题公园玩的,可是,那个不识趣的破方科却硬要让她陪着去灵渠商城买东西,问他买什么东西,他吱吱唔唔也不说。“不说就不说,不说拉倒!”

  唐若现在对那个方科越来越看不惯也越来越拿他不当回事了,真的——自从认识了范云之后。可关键是,唐若一下子找不出什么理由拒绝方科的要求,继而去落实范云的提议,毕竟,方科才是自己的正牌男友。

  是的。

  再说了,方科已经向自己提出和平分手的解决方案了——只要唐若今天陪他,他就考虑分手。

  可惜他却从不知道自己其实是一个在唐若心中毫不称职,愈来愈不称职,或许从未称职过的男友。

  不过,对于唐若的作息生活,什么时候该上班,什么时候休息,方科倒是称职——了如指掌。

  唐若今天休息。

  一个人休息的时候,更容易想三想四,在手头上没有事情让自己能够聚气凝神专心致志的时候,人往往更容易陷入瑕想、冥想、甚至妄想。

  就像现在的唐若。

  唐若只顾着低头想心事,慢慢地往巷口走,丝毫不知道此时,有一个人手里抓着一样东西,悄悄地来到了她的身后。

  “唐若!”

  冷不丁的这一声呼喊,将唐若吓得浑身一哆嗦。

  “……嗨……啷搞起的,我在楼上就看见你在外头走来走克……”

  唐若赶忙转身,回头就看见了章华华那张只要是个女人就会不由自主打心眼里生出三分嫉妒的脸蛋儿的同时,也看见了华华手中紧紧攥着的那串红彤彤的山楂糖葫芦。

  原来是她。

  唐若的两条眉毛瞬间就从拧得想打人的棒槌一下子松弛成了小麻绳,而后,又舒展着成了三月里春风轻拂的柳叶,并让那种从心底拨动而起的笑意荡漾进了右腮上的那只酒窝,看上去,她的小模样真甜。

  比她模样更甜的,是华华的冰糖葫芦。

  这个世界上,比甜更甜的,只能是甜。

  而比酸更酸的,也只能是酸。

  不过,看着章华华那张可以让周幽王再燃烽火的脸蛋儿,唐若的心里倒是没有一丁点儿酸意。

  有也顾不上。

  她现在只顾得将章华华那身看上去剪裁大方合身,款式新颖别致,一看就是那种可以代表大城市服装潮流的衣服,笑纳眼底,并将它与自己身上的着装作了一个小小的对比。毫无疑问,从大城市里回来的章华华——胜利!不过,唐若绝对不会像隔壁家里做水果批发生意的何素芸那样嫉妒亲爱的华华,更不会像何素芸那样,当着章华华的面时定会献上一脸谄媚的笑,而转过身后,就会对章华华进行非议:“……啧啧啧,莫看她穿的蛮好,可哪个晓得她的钱是咋来滴……”

  在何素芸看来,章华华一没有什么高学历,二没有做生意,可每一次从外地回来,都是穿着从不重样的漂亮衣服,花起钱来又是那样的大手大脚如流水般毫不吝惜,“她一定有问题……”

  “哼!她一定有点什么问题!”何素芸几乎每一次看到章华华后,都会从心里嘟嘟上这么一句。

  唐若接过章华华递过来的冰糖葫芦,将竹签打横,身体微微向前一探,两排好看的小白牙咬住最头上的那一颗山楂,轻轻巧巧就切了半粒下来。

  “蛮好吃!”

  “那是滴!这个是正宗老北京冰糖葫芦,我昨天从南宁回来的时候,专门带给你的。”

  “你这次回来耍几天?”

  “十来天吧!耍个十来天再回克!”

  唐若点点头,将另外那半粒山楂咬在口中:“唔……南宁好不好耍?”

  “差不多吧!其实哪里都差不多,大城市里面也没有特别好耍的东西,除了逛、吃就是逛、吃,我觉得还不如我们这里,我们这里有灵渠,有水街,还有乐满地,想去哪里,踩个摩托车十来分钟就到了,不像大城市,出门不是坐地铁,就是打的,坐得人脑壳晕!”

  唐若点点头:“那倒是,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繁华,热闹;小县城有小县城的好,生活节奏慢,没那么紧张兮兮的……”

  唐若盯着章华华的脸蛋,心中突然一动,她将左手的糖葫芦交到右手,然后向前一步搂住华华的肩头道:“我看你也没什么事儿,等下陪我去秦皇路去逛逛吧?”一边说,一边把小巧的嘴巴贴在了华华明艳的耳廓处。

  “咯咯咯……”

  章华华一边笑,一边拼命将头往右歪,借以抵挡唐若将自己的脖颈呵得痒不可耐的“攻势”。

  她是真怕痒,很多次她与唐若嬉闹,都是在看似“气势汹汹”攻城拔寨般的攻势中,被唐若拿捏住“命门”——不是被唐若将手伸进她的腋窝或腰间呵得她连连求饶,就是被唐若摁在沙发上,用嘴巴呵她的脖子,将她呵得一连串地笑,直至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唐若……你再不放开我……我可真生气了……”

  章华华用右手托住唐若的腮,止着笑道:“……咳咳……,我等下要回村子,要不……我先带你回我们村去耍一下下,等晚上回县城了咱们再去逛街,好不好?”

  好!

  唐若正愁没法子甩掉方科那张苦瓜脸。

  可是,如果她跟章华华走,那岂非是放了方科与范云的鸽子?

  …………………………

  被放了鸽子的范云,远远地望着唐若家楼下那道紧紧关着的拉闸门,望穿了秋水又望破情网,也望不见那个让他一见钟情怦然心动的小可爱从门里蹦出来。他左手插在裤兜里,右手夹着一根几乎就剩下一截烟屁股儿的白沙,紧紧皱着眉头,围着一个满是月季花与刺儿玫的小花圃不停地踱来踱去。他的动作,既有节奏又有规律,基本上,每一分钟就是一圈,简直比唐若家电视柜上方那只她亲手绣的十字绣工艺挂钟里细细的秒针还要准确无误。

  一圈又一圈。

  不过,鉴于他戴着一只大大的蛤蟆墨镜,几乎挡住了四分之一的脸,所以,就算他把眉头皱得拧出水来,估计也不会有人能看清他的表情。

  恨不相逢的表情。

  起码,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如果说,2001年有什么大事值得铭记,对范云而言,此时此刻的今日,2001年的这个春日,就足以让他瞬间铭记在心。并且,他一定还会记得十分牢固,让那记忆简直就像五零二胶水给紧紧粘住了那般。

  不过此刻,他似乎一点儿也不着急,似乎他的肚皮里有的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耐性,能给他提供源源不断的能量,让他继续一圈圈围着这个花圃打转转。

  转着转着,他将左手从裤兜里抽出来,探身在花丛中掐了一截嫩枝,以无名指与小指紧紧握住,然后食指与中指弯了起来,在大拇指天衣无缝的配合之下,捋掉了这截嫩枝最下面的一枚绿叶。

  手一松,树枝又掉回了花丛中。

  范云将那枚绿叶紧紧捏在指间折了一次,再折,三折……那枚绿叶,终于被他折成了一枚小小的绿色弹丸,只见他右手扬起,中指一弹,那只白沙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漂亮的弧线,远远地奔向了路旁的一大堆黄沙兄弟。

  完美。

  他的左手食指也弹了出去,那枚被他捏得每一个细胞几乎都想往外冒叶绿素的树叶子,瞬间飞了出去,正落在花圃对面小商店门口那张油漆斑驳依稀仍可见可口可乐字样的桌子上,的一支敞口杯子里。

  可惜他没有内力,他的弹指神通徒有其表,毫无杀伤力。

  倒是那只水杯的主人,从店里走出来端起杯子想喝水,却发现里面多了一枚新鲜的“茶叶”。店老板端着杯子,左瞅瞅,右看看,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范云身上,店老板脸上带着很像大侦探福尔摩斯破获了一桩重大疑案那种表情,看了看范云。

  十分不愉快的一种目光。

  范云并不理他。

  因为他的注意力被从唐若家巷口拐过来的一个人影吸引住了。

  一个看上去,似乎有些熟悉的身影。

  范云停了下来,看着那个朝唐若家楼下愈走愈近的人。

  不是别人,正是方科。

  方科只是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眼那道几乎已快被范云的目光叩开的卷闸门,脚下却毫不停留,径直来到了范云面前。

  范云只好将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目光安放在他的身上。

  只见他西装革履,脚上的皮鞋擦得锃光瓦亮,白衬衣,打了一条鲜红的领带,看上去实在不那么地像奔赴约会的祖国大好青年,倒像一个精心打扮过后准备去拍婚纱照的准新郎官。这样一身行头,倒也衬得他那张扔进人海中没有一丝一毫响声的大众脸,看上去有那么几分的精神并颇有三分引人注目,当然,如果要是凑到他跟前仔细看的话,亦能马上发现他的脸上隐隐的灰,与那一对深深的黑眼圈。

  看样子,他应该是不止一个晚上没有睡过好觉了。

  为什么?

  范云心里未必不知道方科是做什么的,但是他的脸上却波澜不惊。其实,并非范云不惊,而是一个二十岁刚出头的毛头小伙子,浑身血气方刚,正带着一股恰人生少年劲儿,不怕事儿。

  此时的范云,就像浩瀚的非洲大草原上那头伏身草丛,双眼微眯的豹子一般。

  嗯!

  范云那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身体里,似乎每一条肌肉都充满活力,每一条血管都奔涌着激情。

  这使得他每一次举手投足都极富动感。

  落在某些小姑娘的眼中,也许就成了一点点似是而非的好感。

  是的。好感。

  不过,好感大多时候源自异性之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嘛!

  起码,此时,在方科的眼中,绝不会觉得范云有什么魅力,他只觉得有两个字眼十分适合范云,那就是讨厌。

  如果。

  非要再加上三个字的话,一定是:想扁他。

  方科站在范云面前,微微仰脸看了看范云。

  必须仰脸,身高一米六二的他站在衣服架子的范云面前,不管他情不情愿,都需要抬头仰视,方能将自己的那双略带阴鸷且暗流涌动的眼晴与范云的目光大致持平保持对视。

  “妈的!”

  方科不由自主又在心底爆了一句粗口。

  因为在范云面前,让他有一种自己是个天生的输家的感觉。

  这种感觉十分不好。

  虽然,他与范云只不过数面之交;虽然,他与范云只不过是那种仅此而已的“朋友”;虽然,曾经有一段时间他也说不清自己究竟因为什么原因而对范云有隐隐的敌意。

  这种敌意绝对来自唐若,除此之外,任何解释都站不住脚。

  许多时候,方科自以为很了解唐若,可是,每当夜里他一个人躺在宿舍的那张硬板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的时候,他又觉得唐若就如同烟雾缭绕里的一个纤细的人影般,无论他如何拼命努力,却总是感觉抓不住,她就站在不远的地方,笑盈盈如花枝一般,可是无论他怎么喊叫,怎么挣扎,她似乎就是听不到,于是,他就在一阵心悸中陡然清醒。

  抓不住的感觉真糟糕。

  方科将左拳捏出了就跟不是他自己的似的,根本没必要心疼的那种感觉。

  范云感觉到了他身上的敌意,不由自主,后背就有点紧绷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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