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顾沈(其一)

江东,又称江左,自东极盛世以来就是天下间最富庶最繁华的地方。但因其远离中央,因其四通八达的交通、水路,富庶的江东也成了江湖英豪喜爱聚集之地,比起北边那般管控严格,因此江南也有英豪遍地的说法,江东茂陵出名剑,江东苏杭出美酒,这里有十里连环坞,有东国最大的水陆瓢把。

  同样,因着江湖人聚集,这里也会更乱一些。

  当然,江东也不乏名门望族的公子出门游历,仗剑而行。

  沈昙之就是其中之一。

  沈氏传承近六百年,的确是少有的名门,他们是医者世家,沈氏医毒极强,蛊术也冠绝天下,就算是三途暌违堂后来居上,也是盗窃了沈氏的“惑蚩”与“摩支格”两股后,凭借其遍布天下的门徒,才超越了沈氏的积累。

  沈氏虽不入世,不张扬,但在江湖上但凡姓沈的大夫,不论是否与那个沈氏有关,身价都会高一些,也更受人敬仰。多少年来,沈氏行走于江湖,不知搭救过多少江湖名门的人,纵然两家生死对头,说不得就都欠过沈氏一笔债。

  沈氏救人全凭喜好,没有人敢打破这个准则,即使是皇亲国戚。昔年沈家最有名的一位家主沈君,曾拒绝一位东极国王爷的求诊,后来那位王爷用了多种手段威逼沈君,那位王爷却在某日惨死家中。

  身中剧毒。

  因东极国自顾不暇,竟拿她没有办法,沈氏的名头彻底响彻天下。

  而且沈氏,尤其护短。

  你若杀他一个血裔,轻则杀人偿命,重则全家陪葬。沈氏从不会做出格之举,但若有人犯他们,这些小疯子们眼底可就没有太多规矩了。

  这一辈里,大哥沈岿天赋高,最为倨傲,为人偏激孤独,但沈氏却肯定他的天赋,倾斜着资源培养他,作为后面的子弟,沈昙之收到的约束就少了很多,他背着药囊,腰佩长剑,一匹白马,走在茂陵外三十里处的大道上。

  是日已经有些暑热,他抬袖擦了擦汗,空气中似乎能闻到莲花的香气,他拿起水囊喝水,放下时一道白衣从眼前掠过,仿佛幻觉。

  但他很快听到了银铃般的轻笑声,那女子独立枝头,披帛随风而舞,手上一把长剑还在渗血,她看着后方,沈昙之回头去看,一个俊秀的白衣男子手提一根铜棍,单手负在身后,踏叶而行,他的轻功也很高,却不如那个女子飘逸灵动。

  女子张扬恣睢,似天女下凡,一身仙气一身侠骨,好似盛夏里的满堂荷花!

  男子俊逸洒脱,一看便是双十年岁之人,带着成熟男子的稳重。

  女子不等他跟上,朗笑一声再走,远去天边,男子跟在后头,只能随着她的衣角去追。

  沈昙之回过神来,把水囊盖上,大概猜到了这对男女是谁。

  女子侠名青欠,男子侠名久让,江南三郡近一个月都是他二人的传说;人人都说青欠女侠与久让大侠一剑一棍独挑传承百年的万朝门为江湖除害,人人都说这二人所过之处,山匪不存。

  这两人都是人间巅峰的高手,在江南,老怪不出,谁与争锋?

  那样耀眼的女子,的确是天人之姿,声如琅嬛神音。

  骨若白玉青葱,貌似初荷落红。

  沈昙之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戏词里形容何琼的那句词。

  他拉着马缰,一路信马,饮酒赏荷,却未成想在这荒郊野岭,见了那最美的一朵荷花。

  ......

  半月后。

  在江南边界要入岐地东南以及中州西南的黄道,素来是三不管的地方,江南匪患猖獗,但多不敢在繁华之地,龙盘虎踞庐阳之榻造次,唯独苦了这江南道西南西北六郡百姓。

  秦淮四凶,恶名足有五年,秦淮以西只要听到这名号的常人,谁不吓得屁滚尿流?

  沈昙之初到江南,却没想到正好碰上了他们行凶。

  沈氏在外一向不爱透露其名姓,沈昙之一样如此,这秦淮四凶的安庆寨足有匪兵百余众,来的快去得快,杀人不眨眼,只带走钱财美色,留下一地尸骸。

  沈昙之彼时就是再是如何沉稳,也是个一十八岁尚未及冠的桀骜少年,不信鬼神,不信恶人,只信自己与手上之剑,他出面插手,当意识到他是个一流高手时,秦淮鹰制止了下属兄弟,还算客气的对他道:“阁下师出何门?”

  在江南道,有太多大族,纵然是他这种亡命之徒,也深知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若是如此不一般,最好不要乱来。

  “与你无关。”沈昙之淡淡道。“今日我在,尔等便行不得凶。”

  他知晓凭他一己之力恐怕难以把这匪患尽除。

  “年轻人总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实话告诉你,我阜鹰也在江南道虽忌惮那些龙头,却也不至于被一个小子就能吓破胆,今日你不插手,我阜鹰也不与你为难,否则杀了你,要叫个人尸骨无存,还是简单的。我是嫌麻烦,而不是怕麻烦。”阜鹰提着那朴刀,骂道。

  沈昙之看着面前之人,寸步不让。

  “好小子,有种。”阜鹰一挥刀,“连那小子一并杀了!”

  沈昙之仗剑杀人,这些匪徒再是厉害,也不过三流的高手,唯有那鹰狼虎豹四凶,弱的也是二流,最强的足有人间巅峰,可与之一战。

  见死的兄弟多了,阜虎大喝一声,他们四人除了鹰狼二人是亲兄弟,剩下的都是结义弟兄,只是随着大哥改的姓,与沈昙之过上招,就发现这公子哥路数正,根基稳,虽不如他们这些刀口舔血的老江湖狠辣,胜在武学高等。

  阜狼看出三弟有些拿不下,大喝一声上前助阵,沈昙之很快就招架不住,但他袖中向下丢出一瓶瓷瓶,一股白雾弥漫,阜狼与阜虎专心压制他,没有提防都吸入了一点,虽然很快屏息,但立刻身中剧毒。

  “二弟三弟!”阜鹰大吃一惊,拿起边上弟兄的刀,全力投掷,沈昙之抬剑去挡,这中了毒的阜狼眼底狠辣之色乍现,拼尽全力砍了沈昙之一刀,沈昙之虽挡了面前来的那刀,却没想到身中剧毒的阜狼拼死给了他一击。

  到底是公子哥,游历之时经验不够,这些滚刀肉都是你死我活的狠角色,就是要死了也要从你身上狠狠咬下一块肉来,沈昙之面露痛色,阜鹰眼见亲弟七窍流血,恨的眼眶欲裂,怒吼着策马过来,奋力砍他一刀。

  沈昙之抬剑去挡,虎口发麻,被人间巅峰的真气压制,长剑脱手,他被撞向一边,抬眼望去早是一片屠杀景象。

  而阜鹰的屠刀,正对他当头劈下。

  沈昙之闭上了眼睛。

  只见一道白绫缠住阜鹰的手令他刀悬在半空,却没法落下,后头的阜豹惊呼道:“大哥当心!”

  只见一个白衣女子一剑刺来,明明隔了有一段距离,阜鹰却觉得那剑好似就在眉心!

  咫尺天涯!青云步法!是青欠!

  这个白衣女子,年岁不大,却在江南道比他还要有名!

  因她绝顶的武艺,与云栖时一样的功法剑法,而且便传江南的侠义之举!

  阜鹰收不回刀,被死死的压制,他扭开头躲开那剑。

  在众人眼里,却是阜鹰莫名其妙笔直用眉心撞向剑尖!

  利剑入脑,岁月静好。

  那身影游龙一舞,翩然落地,单手扶在沈昙之肩头,把站立不稳的他扶住,问道:“嘿,你那毒还有没有?”

  沈昙之从袖子里拿了两瓶给她,有些发怔的看她,但立刻回过神来,蹒跚走到一边去,捡起剑拿在左手,冲向匪兵。

  青欠轻笑一声,随手把一份毒扔进远处没参战的匪兵中间,那些没有吐纳术的普通匪兵立即口吐鲜血倒地不起,而剩下的匪兵眼见大哥二哥三哥皆死,都顾不上杀人劫掠,往停马处跑去。

  青欠轻功更快,马匹及不上人,不懂毒雾厉害,她随手一丢,毒死大片,连带着些跑得快点的匪兵也遭了殃,她踢起脚边的刀剑,石子,真气一推便是好些人命。

  骇人听闻,简直是骇人听闻,飞叶落花可取他人性命,那是先天高手才能做到的地步,青欠虽然差了些火候,却也已经可以以诸般外物为兵器夺人性命。

  百名三流高手中,如闲庭信步,想要溃逃的人,往往第一个死于身后的石子兵刃,被它们毫不留情的穿身而过。

  溃逃的从平民百姓,变成了亡命之徒。

  百姓们聚在一起,染血的少年人挡在前面,驱逐匪徒,青欠似乎杀得起兴,半点没管强弩之末的这里。

  在她回来前,这个少年还在挥剑,他的身上多了更多的伤口,可是在倒下前,一直坚持着。

  他想像她一点。

  再像她一点。

  也许那自树梢而过未曾在意区区旅人的目光,就会多停留在他身上。

  他合上眼,陷入了黑暗。

  再醒来时,已经是深夜。

  他躺在桌子拼凑的床上,卖茶的老人家正在用热水为他擦身,他睁开眼抬手,老人家急忙过来,道:“恩公,你醒啦?”

  “青欠......”沈昙之喃喃道。

  “您在唤谁?”老人家问道。

  “那个女子,青欠......”

  “那位女侠走啦。”老人家道。“女侠说不可姑息任何一人,便追去了,女侠杀匪时,有一位大侠也跟了过来,把您交给了我们,与女侠接着杀匪去了。”

  沈昙之垂下眼眸,问道:“她可有说什么?”

  “那位大侠托我们好好照顾您。”

  沈昙之闭嘴不再问了,他坐起身,老人家连忙制止他,被他拒绝:“只是一点皮肉伤,我就是大夫,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蹒跚着打开门,外头的尸首已经被排排安放,盖上白布,等着官府来清点。

  呵,白杨城的官府,什么都不用做,不用管,畏惧了那么多年的秦淮四凶一夜除名,白杨县令只要来收个尸,这便是无比的政绩了。

  沈昙之看向满天星斗,金风玉露一相逢,君子与佳人如隔尘寰。

  纵是如此,也胜过这星河烂漫,胜过夏夜凉风,胜过百里莲叶浦。

  ......

  后来他回了家,第一次借着家里,去打听那位青欠。

  顾家有女名清歌,各取名中之右,便是青欠。

  顾家与沈氏律氏算是世交,不同律氏一脉单传,沈氏和顾氏都是家大业大,听闻顾清歌在江南唱过几次戏,他便不远万里赶去杭州,就为了在莲叶浦畔的青云台听她清歌一曲。

  他在莲叶浦旁的观澜楼住了半年,总算等到了顾清歌登台唱一曲。

  她唱的却不是《洛阳夜雨》,不是《洛阳雨夜敌七军》,更不是什么《仙荷录》,那晚她唱了一首《半生执》。

  一字一句,宛若泣血。

  那个惊鸿一面见过的潇洒女子,在那厚厚的脂粉下,藏尽无数哀伤。

  而那个憧憬那一抹倩影追索百里,蹉跎半载的男子,在那楼上大醉不归。

  青欠与久让之名,在那一日后彻底销声匿迹。

  也是自这一日起,顾清歌再不登台唱戏,顾老板的《洛阳夜雨》一时成了绝唱。

  之后,多了位名叫顾清歌的止虚堂主。

  在观澜楼上醒来的醉鬼,听闻顾老先生病重,顾家各房无以为继,只能请那位曾经的青欠主持大局。

  时年顾清歌最后一台戏唱时,年方十九。

  《半生执》于隆冬唱罢。

  开春顾清歌被诊出有孕,并接任止虚堂主,转入暗处。

  沈昙之远离江南,向家中请命赶往淮西任神农堂淮西道分舵,也是在这一年,沈昙之不仅是沈氏子弟,也成了神农堂的淮西舵主。

  两年后,沈昙之凭着苦心钻研医毒蛊术,成为神农堂副堂主。

  又三年后,希夷叛逃三途,三途接触沈岿,诱其叛变,沈昙之临危受命,升任神农堂主,彻底打散神农堂所有的分部,把沈岿所知道的势力全部打散,化整为零进行迁移。

  沈昙之为止虚神农堂消弭了大部分沈岿背叛带来的影响,在三途血洗之前转移了大半神农堂势力,得到止虚内拥戴,也冠上了沈氏本辈当家人之名。

  与此同时由于希夷夺权,设置离卫绞杀三途,止虚压力骤减,三途再也无心无力针对止虚。

  沈昙之借机将神农堂转移至顾氏所在的江南,以顾氏与弦歌堂根基深厚,更加安全为由。

  可当他到达江南,顾清歌已然北上。

  沈昙之只得再度北上,再借故称离国内止虚如今得势,可以将神农堂转移散布至中州三郡。

  本顾清歌并没有打算长期定居东临。

  可她遇见了希夷,而且为了打响名头,必然要待上一段时间。

  沈昙之到来,请求顾清歌的帮助,让她这个弦歌堂主选择留下调度,帮助世交的沈氏,帮助同为止虚三堂的神农堂。

  而后东临内爆发疫病。

  沈昙之留在东临的合理性更加正当。

  唯独他执意留居顾清歌的戏班后院,让人不解。

  可顾清歌从未见过沈昙之,也是偶尔听见他的名讳。他留下时,只是终日关在院内种些药材毒草,养些蛊虫,并不曾打搅自己,打消了她的疑虑。

  这个神农堂主待玉书极好,他肯教书儿所有的医理,耐心的教她认草药,却不许她认半点蛊虫,这让顾清歌觉得,沈氏并非全是疯子。

  他是温文的,和善的,宽厚的。

  书儿病时,他会整夜陪护。

  自己病时,他开药把脉,从不逾矩。

  顾清歌逐渐习惯了这个人的存在。

  他的那些沈氏的坏毛病,只有面对希夷时,才会冲着她冒出头来。

  希夷与沈昙之的相处,常常让顾清歌想起幼时母亲说的,沈家与律家经常的小打小闹。

  在顾清歌未能看见的地方。

  有位少年,有位已成了男子的少年。

  夜夜将心向明月。

  那九天上的明月纵然如水月镜花无法触及,他却终于可以朝朝暮暮沐在她的月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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